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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婚前全额买房,结婚半年的女人提出离婚,如何分割房地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4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房离婚的分割:
    1、如果是一方婚前买的房屋,婚后由双方共同还房贷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均等分割;
    2、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全部出资购买的,且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其是不动产,一般采取折价补偿和共有两种分割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房离婚分割方式有: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
    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能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有房产离婚后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具体如下:
    1、一方婚前全款或按揭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3、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的,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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