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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消费者维权 2023-10-24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法律分析:举报假冒伪劣产品需要举报证据,有产品的检测报告,或者是提供商品包装、装潢与正品的差异,也可以拿着产品进行现场检验。向其提供对方售假的证据,如发票和官方鉴定结果、产品的商标注册证、营业执照及购买发票相关手续等材料。
    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向当地质监部门举报或投诉,流通领域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或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法律分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认定:
    (1)主观上对伪劣产品是否存在明知。如不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生产、销售的,由于其主观上不具有的故意,不构成犯罪。
    (2)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未达到立案规定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以犯罪论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特殊的情况应当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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