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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偿民法典中两人担保的债务?

抵押担保 2023-10-24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是在有合同的情况下进行追偿。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只能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除非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可以相互追偿。
    只有在共同连带保证下保证人之间才能相互追偿。连带共同担保中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 担保人履行债务后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追偿,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偿还期限。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了自己的担保责任后有权对债务人进行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担保人履行债务后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追偿,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偿还期限。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了自己的担保责任后有权对债务人进行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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