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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的时候,是婆婆出钱买的,名字也是婆婆自己的名字,但是装修他家一分钱没出,离婚的时候,装修费用还能要回来吗?房子买的时候,但是装修他家一分钱没出,离婚的时候,装修费用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19-04-11 09: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购买的房产,所有权归个人所有;
    2、因该房产支付贷款,应由个人承担;
    3、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
    4、因婚后共同承担债务(即还贷部分)产生的权益属共同财产;
    5、你父母还清贷款的权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
    6、应准备房产证、购房合同、你还款的证明、结婚证明、父母一次性付款证明及父母最后支付余款的证明等证据。
  • 你好,你好,起诉离婚是需要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明以及结婚证,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财产的情况说明,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建议收集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助于你们婚姻关系的解除。
    起诉后大概3-6个月可以有结果。对于房产你们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的,一般是一方享有所有权,并向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对于抚养费,如果对方有固定的收入的,就按照月收入的20%-30%的标准支付,如果对方没有固定工作的,就双方协商具体的支付金额,协商不了的,就由法官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的实际开销以及当地生活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
  • 可以分割。 对于此类房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几点处理意见: 第
    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
    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第
    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 关于赡养,根据《婚姻法》第 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 19条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这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不能通过签订协议予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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