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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把房子过户到妻子跟儿子名下,哪种方式省钱

房屋产权 2023-10-25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看具体情况
  • 法律分析:若要把房子过户到其中一方的名下,那么夫妻双方应携带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房产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前往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并且需要缴纳登记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 法律分析: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1、子女夫妻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2、过户费用;(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3)契税;按房价3%缴纳。(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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