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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世,要过户俩房子给女儿,哪种过户方式最划算?

房屋产权 2023-08-10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买卖”,3种过户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需要的费用也不尽相同。如果父母还在世,只能采取“赠与”或“买卖”两种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如果考虑到将来女儿出售房产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买卖”的税费有时候还可能低于“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法律分析:房屋过户给子女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其中继承是最划算、最省钱的,但是继承必须发生在父母过世之后。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法律分析: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买卖”,3种过户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需要的费用也不尽相同。如果父母还在世,只能采取“赠与”或“买卖”两种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如果考虑到将来女儿出售房产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买卖”的税费有时候还可能低于“赠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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