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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我父亲的手在工作中受伤了

工伤索赔 2023-10-25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手在上班的时候受伤了,老板不愿意赔偿,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在上班的时候受伤,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其主要流程有:
    1、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伤情基本稳定后,由单位或受伤职工个人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和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待遇,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
    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确定为残废时,按下列情况,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一、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的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付至死亡时止。
    二、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的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付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劳动力恢复后应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给予适当工作。
    三、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者,应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分配适当工作,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残废后丧失劳动力的程度,付给因工残废补助费,其数额为残废前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十至三十,但与残废后复工时的工资合计不得超过残废前本人工资。
    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而致残废者,其残废状况的确定与变更,由残废审查委员会审定。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作中手指受伤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你父亲是在工作中受伤,应当是属于工伤,可以在认定为工伤后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2、“父亲去工地时没有签任何的合同,这样工地一方会赔偿我们的医疗费吗?”:
      
    (1)会不会赔偿,只有工地的老板自己知道,外人无从猜测。
      
    (2)能告诉你的是:只要你们有证据证明你父亲是在工作中受伤,按法律规定工地应当赔偿,如果工地老板不赔偿,你父亲或家人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然后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索要赔偿。
      
    3、“还有除了医疗费的生活费等能得到赔偿吗?”:认定为工伤后,你们可以要求的是:
      
    (1)医疗费
      
    (2)住院期间的工资
      
    (3)住院期间工地派人护理或是支付护理费用
      
    (4)住院期间你父亲的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
      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根据等级的不同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其他待遇,具体请参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35条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的链接网址是:
    http://baike.baidu.com/view/
    20793.htm?fr=ala0_1_1
      
    4、“说要进行工伤等级确认等,具体要怎么做?”:
      
    (1)先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然后索赔。
      
    (2)工地应当在事故后30天内为你父亲申报工伤,如果工地没有在30天内为你父亲申报的,你们应自己在事故后一年内自行向工地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注意一年的时限。
      
    (3)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时:由于你父亲没有劳动合同,需要由你们自己提供能证明你父亲是该工地员工、是在工作中受伤的证据,可以是你父亲在工地时填写的各种表格、工资单、上岗证或工作证、工友证明、老板承认的录音等。
      
    5、认定为工伤、确定了伤残等级后:如果老板为你父亲交了工伤险,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赔;如果没有交工伤险,全部由工地老板赔偿,协商赔偿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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