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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什么样的材料?

遗产继承 2023-10-25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第一,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第三,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与数额等。

    四、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
    当事人需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有: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公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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