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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能够断绝亲子关系吗

其他 2023-10-25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上是不可以断绝亲子关系的。并且当事人就断绝父母子女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
    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法律上是不可以断绝亲子关系的。并且当事人就断绝父母子女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
    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法律分析:断绝亲子关系的程序: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不能自认而解除。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产生而受法律保护的,血缘关系是不能由法律来脱离的,我国法律还没有关于脱离亲子关系的规定。
    有关法律明确规定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追求客观真实而不适用自认,所以法律上没有脱离亲子关系的具体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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