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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不还没有证据还死不承认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0-25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欠债不还还不承认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欠债者。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作为出借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在胜诉的请况下,对方仍不偿还借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扣划、拍卖被告的财产,且诉讼费、执行费均由被告承担。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对方欠债不还还不承认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欠债者。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作为出借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在胜诉的请况下,对方仍不偿还借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扣划、拍卖被告的财产,且诉讼费、执行费均由被告承担。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这时可以起诉欠债者。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作为出借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若被告主张已经归还借款其应当提供证据支持,若其没有证据,其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胜诉的请况下,对方仍不偿还借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扣划、拍卖被告的财产,且诉讼费、执行费均由被告承担。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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