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是可以开具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吸毒属于违法,要处于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但在相关法律中没有规定吸毒罪,吸毒没有入刑,也就是吸毒不是犯罪。所以可以给有吸毒史的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
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
所以,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的。综上所述,即使是行政处罚也会被记入档案,记录和案底一样,永远不会消失。关于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法律依据:《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一、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二、审批表;
三、传唤证(回执);
四、讯问记录,
五、调查和证据材料;
六、检查交代材料;
七、裁决书;保证书;
八、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九、解除拘留通知书;
十、申诉及复议材料等。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