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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来我们这拿样品,一个月后他要退给我。我可以不让他退吗?

消费者维权 2023-10-26 0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与对方协商一下是否可以退回,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法律分析:可以退,如果对方不退,可以提起诉讼的,这属于强制消费范畴,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法律分析:可以退的,不给退是不合理的,建议拨打12315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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