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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民法典中以物抵债多余的债务部分?

债务追讨 2023-10-27 05: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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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在我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为了偿还债务而选择的不以金钱给付,以有价值的物品进行给付的方式,它的目的是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实现,使得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一般情况下以物抵债又被叫做代物清偿,常见于债务已届清偿期时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议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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