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广东,欠款人在武汉应该选择哪个法院?

债务追讨 2023-10-27 0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选择在欠债人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根据欠款金额选择管辖法院的级别。因为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如果债权人想要对债务人提请相关诉讼,需要到债务人经常居住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当地法院会根据债权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来进行审核,如果相关证据没有问题的话,就可以正常的进行诉讼审判。
    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有权管辖此类案件的法院只能是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债务人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由债务人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