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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女方走了两年了,对孩子不管不问,现在女方起诉我离婚,我应该怎么应诉

起诉离婚 2023-10-27 0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递交诉状,缴纳诉讼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如果准许离婚,会对子女抚养作出判决。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是女方,想起诉离婚,要走的程序是,首先协商离婚,对方不同意。你决定离婚,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写好离婚理由,法院根据情况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判决。或者夫妻分居两地以上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

  • 一、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1、被起诉离婚应诉方式如下:
    (1)被起诉离婚后,一般被起诉者是会收到传票的,此时就只能应诉了。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因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如果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不认同,那就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2、法律以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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