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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辆电瓶车相撞,他从十字路口转了出来,我的路正常行驶,两辆车相撞都是电瓶车,我受伤了很多地方,脚踝受伤了,怎么赔偿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27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致伤后的索赔方式:
    1、受害人可以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索要赔偿;
    2、若无法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1、交通事故受害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般是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机动车驾驶人承担。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必须报警处理,交警出现场调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划分的责任赔偿误工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双方商议一个赔偿数,(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这样对双方有利,不然,电瓶车主损失无底,因医院治疗费无底,住院治疗期可长可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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