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男方和我认识后,用我家的资源、人脉、关系,成立了公司。双方于2015年底就达成共识,男方出资,女方技术入股。公司成立于3月份,直到5月份我们办了婚礼后,男方才拿出16万资金,投入公司,3个月前我才知道,这里面一部分资金是我们结婚的礼金。结婚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就把礼金投入公司,算不算违法?我现在离婚,是否能向男方提出分割礼金?男方外婆在我们婚前就给了我们2张3万的存折,明确说明这是给我们结婚用的。这2张存折也一直没用。直到公司9月接到订单,需要货款的时候,才去提现。现在我怀疑男方出轨(男方3个月未与我同房,还有多次去电影院看电影的记录),而且男方父母应该知情,我和男方已经分居2个多月,期间他一直住在父母家。礼金用完后,男方停止了对公司投入资金,包括公司接了订单,需要货款都是由我姐垫付的。我现在提出离婚,男方却说要我还他外婆的钱,说外婆的钱是他借的。请问这个情况,我要怎么处理?结婚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算不算违法?是否能向男方提出分割礼金?我现在提出离婚,我要怎么处理?

离婚 2019-04-08 10: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们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女方户口所在地提出离婚。
  • 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你提供的材料只能给你做这么多分析,要知详情可电话咨询本人。

  • 1、共同债务的清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金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