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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一个孩子,打了一个孩子,一起生活了两年,需要退还彩礼吗?没有证书

彩礼 2023-10-28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下列情形,则彩礼不能要回:
    1、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3、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有孩子后离婚的一般不需要返还彩礼,但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在有下列情况时就不用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
    2、男女双方虽然未结婚登记但孕育子女的;
    3、男女双方以夫妻关系同居时间较长的;
    4、不用返还彩礼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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