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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一年多没有孩子了。离婚需要退还男性的彩礼吗?

彩礼 2023-06-08 13: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看情况: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诉讼离婚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并要求给予损害赔偿。 鉴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且你的情况说的也不够详细,建议当面咨询,以维护你的最大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离婚时,是否需要退还彩礼是有条件限制的,符合其条件的,在离婚时,女方是需要退还彩礼的。女方在离婚时,需要退还彩礼的情形有:
    1、虽然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然后导致男方发生生活困难的。只要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女方需要在离婚时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一般是不还彩礼的,但是如下情形需要退还彩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一起生活的,以离婚为返还条件;
    2、婚前给予彩礼导致给予人生活困难的,以离婚为返还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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