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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工作快十年了,进厂就签了一次合同,厂里社保,一直在交,平均工资4500元,现在工厂要拆迁了,搬厂了,我不想跟厂走了,厂里有给我,赔偿吗??我在工厂工作快十年了,进厂就签了一次合同,厂里社保,现在工厂要拆迁了,赔偿吗??

拆迁补偿 2019-05-08 18: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只是在 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东莞市外搬迁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工厂在拆迁时,可以要求房屋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员工安置等补偿项目,其中房屋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均为比较大的补偿项目,目前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我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争取利益最大化的计算方式。可以致电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

  • 1.用人单位在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进行申诉,通过社保局来让公司补缴,但个人应缴部分也得补缴。
    2.如果因为公司没有缴纳社保还可以要求赔偿,但是补偿金问题很麻烦,如果你能证明你是因公司没有缴社保金而被迫辞职的话,则可以拿到补偿。补偿的标准为你在公司的前12个月薪水的平均工资乘以N个月等于总和。
  • 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交社保,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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