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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的认定,变更公房承租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房屋租赁 2023-10-28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变更公房承租人需满足的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经满足条件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变更公房承租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经满足条件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公房承租人变更一般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1、属于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2、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3、与原承租人处于同一户籍名下;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的时间达到一年;
    5、没有其他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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