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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是什么,如何在法律上确定

其他 2023-10-29 10: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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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一、费用承担的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返还股款责任;
    三、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股份公司发起人主要有以下责任:
    1、因过失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包括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的连带责任以及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主要包括:
    1、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公司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3、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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