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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完成后还能改变吗?有什么规定?

协议离婚 2023-10-29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签订后还能变更。但需满足如下情形:
    1、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可以随时要求变更,但需双方协议一致;
    2、离婚协议已生效,不得就解除婚姻关系反悔,就财产反悔的,必须提交证据,证明分割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况;
    3、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协议书还能修改,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若是能够达成合意的,可以再次签订协议。若是不能达成合意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变更,法院只会在合同的效力有瑕疵的情况下才会进行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协议书,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修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想要修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的,一般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对其予以变更;或者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发现对方当事人在离婚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请求法院变更修改离婚协议书内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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