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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还活着的时候,他们写下了自己的遗嘱。一方死亡,财产归另一方所有,当双方死亡时,财产归我所有。我还有一个姐姐,哥哥死了,下一个女儿。我能完全继承我父母给我的财产吗?

遗产继承 2023-10-30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 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 父母一方去世继承财产:
    1、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父母的另一方所有;
    2、剩下的一半共同财产和其他个人财产,若有遗嘱,可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依法按顺序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
    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
    一、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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