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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上海市九级伤残赔偿单位需要赔付的有哪些?如住院伙食、营养补助和交通费有吗?谢谢

交通事故 2019-04-01 05: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九级伤残具体赔偿范围:
    1、医疗费按实际获得赔偿。
    2、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照发。
    3、住院期间每天可以享受伙食费报销。
    4、交通费按实际合理报销。
    5、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报销。
    然后就是伤残九级的赔偿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五、护理费:50-100元/天×住院天数
    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七、残疾辅助器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
    八、交通费:500-2000元
    九、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
    34757.2×20×20%=
    120771.6元
    农村标准:
    13360.4×20×20%=
    48982.4元
    十:鉴定费:依发票为准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
    25673.1×[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20%
    农村标准:11103×[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20%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
    25673.1×(18-实际年龄)÷2×20%
    农村标准:11103 ×(18-实际年龄)÷2×20%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个级别6000-10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
  • 具体包括:医疗费、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9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且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10个月,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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