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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灌溉井被占用,如何补偿,有什么标准?

征地补偿 2023-10-31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占用赔偿标准由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双方协商,并无具体的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占了他人的土地后造成损失的,被侵占人可以要求侵占人赔偿损失,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农村修路占土地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计算,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与青苗补偿费,修路占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你好,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用等。具体有多少,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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