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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方有一个儿子,天天吵架,我想离婚,可她不同意,我需要怎么样才可以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子女抚养 2023-11-01 0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注意,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若牵涉小孩的抚养问题,法院会考虑到谁更有抚养能力,小孩跟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和发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二、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不好的,可以请法院裁定。
    三、司法实践中,法院 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归属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的工作和工资收入状况。
    2、文化水平。
    3、照顾陪伴孩子的时间。
    4、判归一方后孩子的生活环境的改变。
    5、一方的思想品质,因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对于十周岁的孩子,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法律依据:
  • 法院判决离婚的基本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一方具有家庭暴力,重婚,违法犯罪等情形。确定要离婚且无法协商的,那么趁早起诉好了。即使没有法定是由,就是无法共同生活不想一起过了,那么第一次起诉不判决离婚的,可以间隔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多次起诉的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所以能否离婚一定程度上只是时间问题而已。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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