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去学习化妆,5课时680元,未来签订合同,只有发票,上课一节课,后续不想去了,想要把剩余4节课退给我,店家拒绝并且表示发票写着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付款前并未告知,因不退钱,提出要更换老师,被告知需要再交1000多元

消费者维权 2023-11-01 18: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应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学员有选择放弃学习的权利,培训机构在合同中规定不能退费是“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可以有约定,但约定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学员或家长提供缴费依据和书面材料,他们可以协调退费事宜。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 ,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