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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共同生活也没有付一分钱,房子有他一半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02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恋爱期间,双方共同买房,因为没有结婚,不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是写在两人名下的,则房子属于双方共有,一般会是按照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如果是写在一个人名下的,一般会认定为其个人的财产,房子增值就和没有写上名字的那个人没关系了,只能要回出资的本金和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在我国男女双方同居的过程中,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关系,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同居期间谁买的房就归谁,但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但是是按照出资额比例享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只要是没有离婚,不管是否对于家庭财产有贡献,都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亲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产即便是登记在父亲个人名下,母亲也有权利分。父亲支付的购房款,如果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母亲也有权利分。
    父亲最好和母亲离婚以后再去购置房产,需要将母亲找到,要求离婚,并且主张母亲与他人同居、生有孩子,主张母亲存在过错,将财产划分清楚为宜。
    不然万一父亲出现什么意外,母亲也是可以来继承父亲的遗产的,并且是分割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后,再继承父亲的那一半财产,其实母亲可以分走挺多财产的。
    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之说,不管母亲出去多久,是否有其他的孩子,只要没有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没有经法院裁判离婚,都不算是离婚。
    ——家事法苑团队陈贝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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