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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海边养殖,然后土地被回收,一分钱都没有赔偿,这个打官司能打吗?

土地纠纷 2023-11-02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可以要求补偿。
    欢迎详询!
  • 可以要求补偿,具体参见当地赔偿方案
  •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拿回属于自己的补偿。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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