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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否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023-11-02 1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拘留是什么处罚
    1、拘留包括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但刑事拘留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司法拘留也是一种强制措施,拘留的对象是严重妨碍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或者执行程序又不听劝阻的人,拘留决定由人民法院做出,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的审理和执行工作正常进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拘留会有案底吗
    拘留是否会有案底要看具体情形:
    1、治安拘留是一定不会留下案底的。
    2、行政拘留不会留案底,但是在公安网络上会有违法记录。
    3、刑事拘留一旦犯了肯定会留下案底。
    4、拘役一定是会留下案底的。
  •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不是行政处罚。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不属于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刑事拘留不是行政处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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