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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别人拿了七千块钱,一个月的利息是五千,如果到时还利息可以不还吗?

债务追讨 2023-11-03 0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双方约定利息: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下: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也会支持。2、双方没有约定利息: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法院不予支持。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超过36%部分利息法院会支持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息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利息可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没有约定利息或遇到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部分的利息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支付超过法律保护的利息,一般不要求返还。而受法律保护的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该部分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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