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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让法院冻结了,办理二类卡能不能办理?能不能用?

其他 2023-11-03 0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就是一类卡被冻结了。一类卡被冻结了,还可以去办二类卡,但仍有可能会再被冻结。如果是法院冻结银行卡,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是在执行中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如果所冻结的银行卡中金额不足的,仍然可以冻结其它的银行卡,包括新办的银行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法律分析:一般一张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并不会导致所有卡都被冻结,如果这张卡里面没有足够的钱可供法院执行,银行依据法院判决是可以冻结其他卡和存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如果法院冻结了一类银行卡,一般与当事人相关的二类银行卡也会被封。二类卡就是对交易上限进行管制,交易有限额的卡。二类卡每日转入和转出的累计上限是1万元,全年转入转出的累计上限是20万元。只有一个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履行义务的,全部冻结。余额超过诉讼标的的,按照诉讼标的金额冻结,其余部分不属于冻结范围,被告可以交易。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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