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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后撤诉,撤诉后如何计算律师费

其他 2023-11-03 1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律师费的支付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一般都对撤销的情况下作出了约定,如没有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委托人自己撤诉的,应该支付律师费,如果是对方撤诉的,可以视律师已经工作的进度酌情支付费用。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委托人因律师的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而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律师过错责任大小退还已收或预收的全部或部分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而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的,律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未预收费用或预收费用不符合律师实际工作量的,律师事务所可依照委托合同与委托人协商收取。
    办案中途经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终止委托关系的,由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金额。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 原告撤诉的情况下是否赔律师费,要根据约定的情况执行,法律上只规定了原告撤诉的诉讼费减半收取。根据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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