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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多,女方一直不愿意到男方的城市去,每次去也都是去几天,而且女方一直瞒着男方避孕,现在女方突然提出要离婚,但是结婚的时候男方花了很多钱,这种情况打官司能要回来多少钱结婚两年多,现在女方突然提出要离婚,但是结婚的时候男方花了很多钱,这种情况打官司能要回来多少钱

离婚 2019-04-29 19: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子女已经是成年人,与分割财产没有关系。
  • 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打官司要多少钱,要看什么类似的官司。
    一般的案件,不涉及财产的,只有几百元。涉及财产的,按比例收取。该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另,聘请律师的费用,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法律链接:《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
    一般情况下,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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