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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115血检报告还没出来,后续怎么处理

酒驾醉驾 2023-11-03 1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行为人醉驾了,血检结果会在九个工作日内出来,对送检的血样,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告知其在接到检验报告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申请。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二条5、规范血样提取送检。交通民警对当事人血样提取过程应当全程监控,保证收集证据合法、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送检的,应当按照规范低温保存,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3日内送检。 6、提高检验鉴定效率。要加快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机构建设,加强检验鉴定技术人员的培养。市、县公安机关尚未建立检验鉴定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具有血液酒精检验职能的检验鉴定机构,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要切实提高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效率,对送检的血样,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告知其在接到检验报告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申请。
  • 酒驾测血后的处理:
    1、一旦怀疑醉驾,民警会强制抽血,交由有资格的医疗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检测当事人血液内的酒精含量;
    2、经检测为醉驾后,警方将依刑事诉讼程序对醉驾人先行拘留,后移送检察院提请批捕,交由检察院对醉驾人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五条
    对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人,应当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一)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四)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 酒驾测血后如果驾驶员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是属于酒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属于醉驾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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