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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和领导说了要离职,但是这个工厂是最后要走的那天才写离职单,现在威胁说不让走让我再晚点走,这种情况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04 0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劳动者要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后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若劳动者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如果提前辞职了老板不让走,劳动者可以提起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过后劳动者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不用单位批准;工资不发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劳动者辞职时依法提前发出通知,但到期后公司不让走的,可以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后直接走人,但需保留本人依法解约的证据;或者可以找调解组织来调解;或者去劳动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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