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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车牌能单独分割吗,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1-04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分割车牌的办法:若该车辆登记信息仅为夫妻一人的,则车牌归登记人所有。若登记为双方的,则由双方协商确认归属,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归属后,即可携带《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变更所有人姓名。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 离婚时,车牌的分法:若该车辆登记信息仅为夫妻一人的,则车牌归登记人所有。若登记为双方的,则由双方协商确认归属,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归属后,即可携带《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变更所有人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 单方提出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无过错方、公平处理的原则进行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有平等处理的权利,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归一方所有或者各自所有,从其约定;未明确约定,由双方协商处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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