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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让别人给套路贷款,怎么报案

网络诈骗 2023-11-04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套路贷是以诈骗罪来定罪处罚,因为套路贷的本质特征是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侵占借款人的合法财产。
    另外,如果对方在“催债”的时候,采用了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或者暴力威胁借款人及其家人,那么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如果对方对借款人起诉,以莫须有、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
    建议及时向警方以下证据:
    1、录音:每次与贷款机构见面谈条件、签合同、催收、聊天等对话都录下来
    2、短信、微信:留下所有与贷款机构沟通的信息,如果对方发送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信息给借款人或家人,也予以保留
    3、任何合同、协议、书面文字、转账凭证
    4、视频录像:因为大部分套路贷都是口头谈条件,签虚高借条,如果有必要,可以以隐蔽的方式录下相关视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
    1. 车贷还清之后找银行给申请一份车辆贷款结清证明。(这个银行是我们每个月还月供的银行)
    2. 去当时给我们办理贷款的分期公司所属的辖区派出所报案,提供相关证明,警方立案调查之后会有一个备案证明给到我们。
    3. 拿着整套手续去当地车管所直接申请补登记证书就可以了。(手续包括银行开出的贷款结清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备案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第一时间拨打电话报警。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已经触犯法律了,对于这种情况只能利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实客户平时办理车贷最好去银行办,或者去经银监会批准成立、持有金融牌照的正规机构办理,不要去不知名的贷款公司办,以免对方倒闭拿不回车辆登记证书,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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