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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暑假工公司没有和我签合同,但是工作完成后,我要求结清工资,公司一直在拖延

讨薪 2023-11-04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暑假工没有签订合同的,讨薪的方法为:收集好工作记录,工作时长的证据,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拖欠暑假工工资犯法,单位不按时给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这个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对于拖欠工资并没有争议,只是用人单位拖欠未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争议问题。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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