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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我3万元,到还款日,对方说暂时还不上,人还没在长春,去外地了,对方也没说不还,就说以后有钱在还,有欠条,但欠条还款日期归定在2016年11月1日,现在已经过了,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他外面欠好几十万,11月1日之前已办理离婚,请问:欠条有效期是几年对方说暂时还不上,有欠条,但欠条还款日期归定在2016年11月1日,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欠条有效期是几年

合同纠纷 2019-04-03 07: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
    夫妻双方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应当将财产分割情况具体写在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中(如写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中,法院生效的调解书中),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得到法律的帮助和支持,最终实现自己的离婚财产利益。
  • 欠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

  • 一、就算手持对方出具的欠条,也还是要收集其他辅助证据才更有胜算
      如果涉及的金额不大的话,或许仅仅有个欠条就可以,但是,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的话,光凭欠条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你的诉求,这时候就要收集其他可以证明对方确实欠你这笔钱的证据来了。
      
    二、为了防止对方主张诉讼时效经过理由来抗辩,要收集你曾经向他追讨过欠款的证据
      可以在每次追债后让其出具还钱的保证书,也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保全证据。
      
    三、起诉前调查清楚对方的财产状况,最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执行难是司法实务中的老大难题,就算胜诉了,但是不知道对方有哪些可以执行的财产,甚至对方已经再审判前全部转移了,根本找不到可以执行的财产,欠款还是追不回来,那也是没有用的。所以,要调查清楚对方有哪些可以执行的财产,包括房产、车、银行存款、股份等,必要时,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当然,诉前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
  • 双方补充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的私人行为,原则上不具备法律效力。或者说,充其量只能作为法院参考的依据,不作为判决唯一依据。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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