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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面借钱,妻子不知道要一起还钱吗?

婚姻债务 2023-11-05 0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在外欠债,妻子不一定要一起还,如果欠款是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妻子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要一起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的,和妻子没有关系,不需要一起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丈夫在外所欠债,妻子不一定要一起还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欠款是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妻子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要一起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的,和妻子没有关系,不需要一起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不一定需要还。如果一方在外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对债务进行协议清偿。如果该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让债务人自行承担偿还责任,配偶不需要还,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一方所欠的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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