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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公安机关,残疾人被14岁的未成年人结伙殴打,造成轻微伤害,如何处理施暴者,已经不是第一次殴打他人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05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 应该及时报警处理
  • 【法律分析】
    殴打、伤害残疾人的,按所造成的后果从重处罚发生暴力冲突的,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固定证据以便后期的维权。达到轻伤以上的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造成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殴打他人致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对打人者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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