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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开车,我是机动车道正常行驶,遇见有人横穿马路,我及时刹了车,并打了方向,感觉是没撞到人,因为惊吓,没有停车观察,就离开了,到家后,发现车子侧面一个坑,才知道撞人了,我立即打电话报了警,随后我返回现场,但是人已经送到医院了,这算逃逸吗,应该怎么处理。还能不能走保险晚上开车,感觉是没撞到人,就离开了,才知道撞人了,这算逃逸吗,能不能走保险

保险纠纷 2019-03-29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规定,违法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逃逸的,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如果撞人后产生了严重的伤情,造成了严重后果,同时没有积极处理,而是选择了肇事逃逸,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会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人离开现场,属于逃逸。原因:车辆未必就是驾驶员本人的,甚至是无牌无照的;肇事后没有留下真实身份和联系电话以便案件调查善后;未进行现场供述以便确认现场情况以及事故经过配合正确定责;驾驶员可能是无证或醉驾,甚至找人顶包,客观上都有逃避责任的现实性。
    有人称逃离现场是怕被打,但这必须满足一个条件:本人立即到交警队报案,否则不能采信。注:有人离开现场后用电话报案并称怕被打,这也不能采信。原因:1,交警到达现场后应该现身配合调查;
    2. 不能排除酒驾或无证驾驶逃避处罚的可能。当然这在各地认定不一致,还是按当地交警的定性为准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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