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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其他地方被骗了钱不还,要在那里起诉,是在当地还是自己的家乡?

债务追讨 2023-11-05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骗钱,不需要知道对方的身份,你也无法自行起诉。
    只要确实是被人骗取钱财,而不是你们的民事债务纠纷,那就不是你能自行起诉的。低于你们当地的诈骗罪刑事立案标准(一般是三千块钱到五千块钱),那就是治安违法行为,违反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高于你们这个案子的案发地的诈骗罪刑事立案标准,那就是涉嫌刑事诈骗,属于刑事案件。——而不管是治安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除了极少数是自诉案件,其他绝大多数都是由检察院公诉的公诉案。
    如果你自己起诉,那就必定不能够是刑事诈骗或治安违法行为,而必须是民事债务纠纷。
    所以你首先要弄清楚,你的案子到底是民事债务纠纷,还是行政治安违法行为,或者刑事犯罪行为。
    如果你要民事起诉,而你不知道被告人的身份信息,那就只能去查。你自己无权查询,也不能直接申请调取,需要通过律师代理,由律师拿着合法手续,去派出所户籍科或者公安局户政处,申请调取被告人相关身份信息。
  • 法律分析:相关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相关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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