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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公安机关,残疾人被14岁未成年人结伙殴打,造成轻伤,该如何处理施暴者,已不是第一次在当地公安机关留下多起案件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05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事件发生后,报警了吗?“结伙殴打他人”是警察认定的吗?您需要把目前的情况说的详细些,比如被害人是否做过伤情鉴定,这样才有助于分析
  • 【法律分析】
    殴打、伤害残疾人的,按所造成的后果从重处罚发生暴力冲突的,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固定证据以便后期的维权。达到轻伤以上的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造成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殴打他人致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对打人者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如果经过鉴定属于轻微伤的,不构成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该进行调解,无法调解的,应该告知伤者进行起诉。关于施暴者,公安机关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第三十六条 调解原则上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
    对明显不构成轻伤、不需要伤情鉴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需要伤情鉴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对一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次调解。
    第三十七条 调解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一)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
    (二)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制作调解书。
    第三十八条 调解处理时,应当制作调解笔录。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由调解机关、调解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签名、盖章。调解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调解机关留存一份备查。
    第三十九条 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履行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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