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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地产长期不转让有什么风险?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05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从公租房管理部门办理
  • 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有风险。不动产即房屋的转让以变更登记为公示要件,如果没有过户就是没有进行变更登记,如果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是有效行为,权利就会遭受侵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法律分析:要实现婚姻存续期间内的房产变更,首先需要签订一项有关该项不动产的赠与合同。其次,夫妻双方要拿着这项赠与合同前往不动产所在的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最后,夫妻双方就可以拿着公证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书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确实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照顾弱势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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