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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拿到酒席的证明也引产了一个孩子的男人现在要求我退还所有的彩礼和四金。我能不退还吗?

婚姻债务 2023-11-05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规定:除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者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又或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如果不是上述情况的,即使男方主张返还彩礼,也不会受到法院的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具体是:
    1、不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
    2、支付人并未主张返还;
    3、其他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不允许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2、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4、其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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