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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罚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职务犯罪 2023-11-06 0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有: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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