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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受伤了,工伤了,但没有去医院包扎。老板似乎有点不认账。我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11-06 0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受伤职工应当对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即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 维权提示:农民工或临时雇佣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用工单位往往以δ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也要为职工的工伤负责: 1、领取工资或劳动报酬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卡等; 2、单位同事或共同劳动人员的书面证明等; 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 处理工伤的具体方式:将职工送往医院治疗;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1、申请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
    2、向劳动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请,提交身份证、公司基本信息、住院和门诊的病历、医疗费(如果医疗费对方支付,那就不需要提交票据)、医疗诊断证明书、交通费票据、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费、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3、如果劳动仲裁庭不予受理,那么你才可以去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改为民事起诉书,除上述东西之外还需加一份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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